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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退款3300变300 消协调解300补3000
2011-06-30 09:33:22 来源:互联网 作者:中国整体家居 【 】 浏览:607次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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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售价3300元的床退货时只拿回了300元,消费者陈女士2011年6月13日来到塘沽消协投诉称:这样的退款不公平。最终在塘沽消协的调解下,将剩余的3000元货款全部退还陈女士。

  原来,消费者陈女士于2010年10月5日到某商场订购了一品牌卧房全套家具,并当天支付全部家具款11030元。2011年3月份,消费者领取还迁房,发现卧房较小经与店方协商,于3月7日将全套家具更换为新品床和床垫,价格6400元,同时退还消费者4630元。送货过程中,消费者突然发现更换的新床尺寸过大,家中仍然摆放不下,故找回店里要求再次退换。因店中无合适尺寸,销售人员态度坚决不予退换,几经协商,消费者无奈留取床垫,将床退掉。回到家中,消费者方才惊讶地发现床垫价格3100元,而价格3300元的床仅退款300元。当消费者再次找到店里交涉时,却被告知如此退款是“店规”不能更改,且该床已在其它店被销售。双方由此发生争吵,消费者陈女士气愤之下向消协投诉。

  受理投诉后,消协人员感到这是一起奇怪的退货纠纷。秘书长立即对投诉展开调查,经向双方了解情况得知,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对退货责任分歧较大,对床的尺寸说法不一。鉴于此种情况,秘书长几次与店方负责人魏经理电话沟通协调,指出要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,不能让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,并于6月21日上午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。调解中,消费者强调退货并非有意刁难店里,确因家中无法摆放所致,而当初销售人员告知床的尺寸没有问题。但店方魏经理针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要求确感棘手,提出两次的退换货让店方已经遭受一定损失,且第一次退回的家具仍在库房中尚未售出,消费者第二次更换的新床尺寸与实际不符,无法摆放,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。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,秘书长首先强调解决问题的态度是关键,无论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态度要端正,应做到心平气和,相互谦让和谅解,而不能一味地相互指责,甚至产生激烈地争吵。其次,换位思考是基础。出现问题双方应查找自身存在的责任和过错,懂得换位思考,多体谅对方的难处,特别是作为经营方更应着眼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主动承担责任不推诿,视消费者为“上帝”。经过秘书长中肯的劝说,双方先前的紧张关系有所缓和。特别是店方魏经理经过秘书长半个多小时语重心长地沟通和劝导,深受感动和启发,认识到一心服务消费者,让消费者满意,树立良好口碑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。其对于先前销售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当面给予道歉,主动征得消费者的谅解,店方的诚恳态度同样让消费者感动,消除了其心中的不快。最终,在消协地调解下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店方魏经理当场将扣取的3000元床款全部退还陈女士,3300元的全款如数退还让陈女士万分惊喜,更感到心存愧疚,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责任,对消协的全力调解和商家的积极解决更是连声称赞。

  事后,陈女士将绣有“调纠纷为民解忧,化矛盾树好形象”和“顾客至上,服务热诚,认真负责,精神可嘉”的锦旗分别赠送给了消协和商家,以表达感谢之情。该起投诉得以圆满解决,赢得了消费者赠送的两面锦旗,在以往调解中尚属首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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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家具协调|家具售后 责任编辑:zgztjj_genius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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